分子式:ClH4N
1.气液相合成法将氯化氢气体从湍流吸收塔的底部通入,与塔顶喷淋的循环母液接触,生成饱和氯化氢的氯化铵母液流入反应器,与通入氨气进行中和反应,生成氯化铵饱和溶液。送至冷却结晶器,经冷却至30~45℃,析出过饱和的氯化铵晶体。把结晶器上部氯化铵溶液送至风冷器冷却并循环至结晶器;下部晶浆经稠厚器增稠后再离心分离,制得氯化铵成品。其反应方程式如下:经离心分离的母液送至湍流吸收塔循环使用。
2.复分解法 首先将氯化铵母液加入反应器中加热至105℃后,加入硫酸铵和食盐,于117℃进行复分解反应,生成氯化铵溶液和硫酸钠结晶,经过滤分离除去硫酸钠,将氯化铵饱和溶液送至冷却结晶器,冷却至32~35℃析出结晶,过滤,把结晶分别用4种不同浓度(15~17°Bé,11~12°Bé,10°Bé,9.5~10°Bé)的氯化铵溶液进行淋洗,控制Fe<0.008%,SO42-<0.001%,淋洗至合格后,再用氯化铵溶液重新将结晶调成浆状,送入离心机分离脱水,再经热风干燥,制得工业氯化铵成品。其反应方程式如下:母液送至复分解反应器循环使用。过滤分离的硫酸钠用于生产元明粉。
3.重结晶法将粗品氯化铵加入溶解器,通人蒸汽溶解,经过滤,将滤液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干燥,制得工业氯化铵成品。离心分离的母液返回溶解器使用。重结晶法 将工业级氯化铵加入已盛有蒸馏水的溶解器中,通过加热使其溶解,加入除砷剂和除重金属剂进行溶液净化、过滤,除去砷和重金属等杂质,将滤液冷却结晶、离心分离、干燥,制得食用氯化铵成品。
4.每100kg工业氯化铵加200kg蒸馏水,搅拌并加热溶解,然后加入硫化铵,充分搅拌后静置澄清,滤去沉淀杂质 (As2S3Pbs) ;依次在溶液中加入草酸铵 ( 或8-羟基喹啉)和硝酸钡,以除去Ca2+Mg2+SO
4 2- HPO42-等杂质离子;加入双氧水并加热至沸,再加入活性炭和碳酸铵,用氨水调pH值为12,适当浓缩后 ( 补充氨水,维持碱性) ,趁热用两层玻璃丝布和中间夹一层过滤纸进行过滤,以除去水不溶物、草酸钙、硫酸钡、磷酸钡、氢氧化铁等杂质。滤液冷却结晶、甩干、烘干得成品。为除去杂质所添加的试剂用量应根据原料中杂质含量而定。结晶母液可回收循环,但一般不超过四次。
5.在冷却条件下 ( 用冰或冷水) ,将相对密度为1.12的化学纯盐酸分次少量加到化学纯氨水 ( 相对密度0.
91)中,使其完全中和:若溶液呈酸性则需添加少量氨水使溶液呈碱性后加热至沸,趁热过滤,滤液浓缩蒸发到有结晶薄膜止,冷却结晶 ( 必要时用冰水冷却) 、干燥,可得氯化铵试剂。若使用高纯盐酸、高纯氨水和电导水,可得到高纯氯化铵。
6.一步热法 将制碱母液送至蒸发锅加热至沸腾(≥110℃)浓缩。待有NH4Cl结晶析出即停止加热,然后加BaCl2除SO2-4,加KMnO4除铁质。澄清一下即可趁热(≥100℃)保温过滤。大量的食盐结晶和其他水不溶物被滤掉,滤渣送化盐池回收食盐,滤液送结晶器进行冷却结晶。结晶的氯化铵送至离心机甩干,并用适量的水洗涤,以洗去晶间残余母液,然后干燥,包装。还可以用氯化氢和氨反应制取,或利用炼焦所得的氨气与氯化氢反应的气相合成法制取,或用硫酸铵与食盐作用的复分解法制得,以及联碱法的副产物。
主要用于干电池、蓄电池、铵盐、鞣革、电镀、精密铸造、医药、照相、电极、粘合剂、酵母菌的养料和面团改进剂等。氯化铵简称“氯铵”,又称卤砂,是一种速效氮素化学肥料,含氮量为24%~25%,属生理酸性肥料。它适用于小麦、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尤其对棉麻类作物有增强纤维韧性和拉力并提高品质之功效。但是,由于氯化铵的性质决定并如果施用不对路,往往会给土壤和农作物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一般都使用硝酸铵。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氯化铵;硇砂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mmonium chloride;Ammonium muriat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2125-02-9 |
分子式: | NH4Cl |
分子量: | 53.50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氯化铵;硇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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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口服牛奶、豆浆或蛋清,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与氯酸钾或三氟化溴发生爆炸性反应。与七氟化碘等发生剧烈反应。和氰化氢反应生成爆炸性的三氯化氮。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烟气。 |
有害燃烧产物: | 氯化氢、氮氧化物。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不燃。火场周围可用的灭火介质。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
自燃温度(℃): | |
爆炸下限[%(V/V)]: | |
爆炸上限[%(V/V)]: |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小心扫起,铲入提桶,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 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mg/m3): 10 美国TLVTN: ACGIH 10mg/m3[烟] TLVWN: ACGIH 20mg/m3(烟)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作业工人应戴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应该佩戴防毒面具。 |
眼睛防护: | 高浓度环境中,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紧袖工作服,长筒胶鞋。 |
手防护: | 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结晶,易潮解。 |
pH: | |
熔点(℃): | 337.8(升华) |
沸点(℃): | 520 |
相对密度(水=1): | 1.5270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3/160.4℃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
引燃温度(℃): | |
爆炸上限%(V/V): | |
爆炸下限%(V/V): | |
分子式: | NH4Cl |
分子量: | 53.50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溶于水、醇、甘油,不溶于丙酮、乙醚、乙酸乙酯。 |
主要用途: | 用于金属焊接、电镀、鞣革及制干电池等,农业上用作氮肥。医疗上用作祛痰药。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酸、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接触潮湿空气。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氮氧化物、氯化氢、氨。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1650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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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无资料 |
UN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Ⅰ |
包装方法: | 无资料 |
运输注意事项: |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5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