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6H5ClO
1.苯酚直接氯化法以苯酚为原料,按所用的氯化剂和溶剂的不同,分为下面三种方法:
(1)氯化硫酰法将苯酚加热熔化后,降温至40℃,慢慢加入氯化硫酰,约需40-45min加完,再搅拌4h,升温至30-40℃保温4h,40-45℃保温4h,反应尾气用碱液吸收,反应毕冷至室温,用水、10%碳酸钠溶液、水依次洗涤,减压蒸馏,收集110-115℃(2.67kPa)馏分得对氯酚。该法对氯苯酚产率较高,达70%-75%。同时有25-30%的副产邻氯酚生成。每吨对氯酚消耗苯酚约1000kg,氯化硫酰约2000kg。
(2)苯溶剂法以苯为溶剂,氯气为氯化剂,由苯酚直接氯化制得本品。
(3)无溶剂氯化法采用铁、溴等为催化剂,将氯气通入熔融苯酚,直接氯化而制得一氯苯酚。反应液经洗涤后,进行减压蒸馏,收集对氯苯酚含量≥95%馏分。以苯酚计收率(邻/对位合计)≥95%,以氯计收率95%,对/邻位比为3-4,产品含量≥98%。原料消耗定额:苯酚0.77t/t、氯气0.58t/t。副产氯化氢0.28t/t。
2.对氯苯水解法以对二氯苯为原料,用水或醇或苯为溶剂制得。
3.由苯酚钠氯化而得邻、对氯酚和2,4-二氯苯酚混合的氯化液。减压分馏,收集85-132℃(2.0kPa)高沸点馏分,将其冷至10℃以下,则析出对氯苯酚,分离即得。收率约为25%。
4.由对氨基苯酚经重氮化、氯化亚铜置换而得。
5.由对氯苯胺经重氮化、水解、消除而得。
医药、农药、有机合成的中间体。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对氯酚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p-chlorophenol |
中文名称 2 : | 对氯苯酚 |
英文名称 2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1015 |
CAS No. : | 106-48-9 |
分子式: | C6H5ClO |
分子量: | 128.56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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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对眼睛、粘膜、呼吸道及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能因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头痛和恶心。给动物本品后几分钟后即出现不安、呼吸加速,并迅速发展为无力、震颤、阵挛性抽搐、气急、昏迷甚至死亡。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具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 15 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具有腐蚀性。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
灭火方法: | 采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1 |
TLVTN :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聚乙烯防毒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结晶,有不愉快气味。 |
pH : | |
熔点 ( ℃ ) : | 42.8 |
沸点 ( ℃ ) : | 217 |
相对密度 ( 水 =1) : | 1.30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 (kPa) : | 0.13(49.8℃ )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115 |
引燃温度 ( ℃ ) :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溶于水、乙醇、醚、苯。 |
主要用途: | 用作染料及药品合成的中间体。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酰基氯、酸酐。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 670 mg/kg( 大鼠经口 ) ; 1500 mg/kg( 兔经皮 ) LC50 : 11 mg/m3( 大鼠吸入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 250μg/24 小时,重度刺激。家兔经皮: 2mg/24 小时,重度刺激。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特别对软体动物、鱼和哺乳动物会造成严重危害。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61703 |
UN 编号: | 2020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3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6.1 类毒害品。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