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3H8NO5P
亚磷酸二烷基酯法 以甘氨酸、亚磷酸二烷基酯、多聚甲醛为原料经加成、缩合、水解制得,产品纯度95%,总收率80%,成本较低。 氯甲基膦酸法 氯甲基膦酸的制备 三氯化磷和多聚甲醛在200~250℃(相应压力2.5~3.0MPa)反应3~5h,得氯甲基膦酰二氯。文献报道配比为三氯化磷:聚甲醛为(1.2~1
.5):1 (mol)。在没有催化剂条件下收率67%,以Lewis酸作催化剂收率可提高到80%~89%。国内研究尚未达到文献水平。 水解可得氯甲基膦酸。 Cl2P(O)CH2Cl+H2O→(HO)2P(O)CH2Cl+HCl 草甘膦的合成 等摩尔的氯甲基膦酸和甘氨酸,在氢氧化钠水溶液中(pH>10),回流反应10~20h,然后用盐酸酸化得草甘膦。 如酸化至pH值4,即为一钠盐;pH值8.5为二钠盐。若将草甘膦溶液加等摩尔二甲胺,即成草甘膦二甲胺盐的溶液。 亚氨基二乙酸法 亚氨基二乙酸的制备 将氯乙酸在氢氧化钙存在下,与氨水反应,经酸化,再用氢氧化钠中和制得,收率85%。 或以氢氰酸为原料,与甲醛和氨反应制得,收率90%。 双甘膦的制备 将亚氨基二乙酸与甲醛、亚磷酸在硫酸存在下加热反应制得双甘膦,收率90%。 草甘膦的合成 将双甘膦与水混合,与过量的过氧化氢在等摩尔硫酸存在下,加热反应制得草甘磷,收率在90%~95%。 双甘磷氧化方法很多,除了用过氧化氢外,还可用浓硫酸、贵金属(钯、铑等)氧化物,也可用活性碳空气氧化或电解等方法。例如,将10份双甘膦、170份水及0.6份5%钯-活性炭催化剂置于高压釜中,通氧至2.07×105Pa,于90~100℃反应制得。收率96%,纯度97%。 以甘氨酸、亚磷酸二烷基酯、多聚甲醛为原料经缩合、水解制得。或者先由三氯化磷和多聚甲醛制备氯甲基膦酰二氯,经水解得氯甲基膦酸,然后将其与甘氨酸,在氢氧化钠水溶液中回流反应,用盐酸酸化得草甘磷。一般加工为胺盐水剂。 甲苯经催化制得氯甲苯,再在光催化下通氯,制得对氯三氯化苄,然后与氟化氢作用,制得对氯三氟甲苯,经硝化成4-三氟甲基2,4-二硝基氯苯。另由乙烯经羰基合成得丙醛,还原得丙醇,再与氨作用制得二丙胺。上面得到的4-三氟甲基-2,4-二硝基氯苯与二丙胺于100℃反应2h,经后处理得氟乐灵。
1.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酷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最初应用于橡胶园防除茅草及其他杂草,可使橡胶树提早1年割胶,老橡胶树产产。现逐步推广于林业、果园、桑园、茶园,稻麦、水稻和油菜轮作地等。各种杂草对草甘膦的敏感程度不同,因而用药量也不同。如稗、狗尾草、看麦娘、牛筋草、马唐、猪殃殃等一年生杂草,用药量以有效成分计为6~10.
5 g/100m2。对车前子、小飞蓬、鸭跖草等用药量以有效成分计为11.4~15g/100m2。对白茅、硬骨草、芦苇等则需18~30g/100m2,一般对水3~4.5kg,对杂草茎叶均匀定向喷雾。草甘膦是有机磷除草剂,其除草性质是1971年美国D.D.贝尔德等发现的,至20世纪80年代,已成为世界除草剂的重要品种。广泛应用于农林牧、工业交通等各方面,包括森林、橡胶园、农田、茶桑、果园、甘蔗田、边境防大道、森林防火隔离带,以及铁路、机场、仓库、油库、电站等非农耕的除草。草甘膦在土壤中迅速分解,没有持效期。
2.草甘膦是有机磷除草剂。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抵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对40多科的植物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植物有防除作用。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广泛应用于农林牧、工业交通等各方面,包括森林、橡胶园、农田、茶桑、果园、甘蔗田、森林防火隔离带以及铁路、机场、仓库、油库、电站等非农耕的除草。
3.广谱的旱地芽前除草剂。可用于棉花、大豆、豌豆、油菜、花生、土豆、冬小麦、大麦、蓖麻、向日葵、甘蔗、蔬菜、果树等,主要用于防除单子叶杂草和年生阔叶杂草,如稗草、大画眉、马唐、狗尾草、蟋蟀草、早熟禾、千金子、牛筋草、看麦娘、野燕麦等,也可防除小粒种子的马齿苋、繁缕等双子叶杂草。对龙葵、苍耳、苘麻等宿根性多年生杂草防效差或基本无效。对成株杂草无效。高粱、谷子等敏感作物不能使用;甜菜、番茄、马铃薯、黄瓜等抗性不强。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草甘膦;N-(膦酸基甲基)甘氨酸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Glyphosate;N-(phosphonomethyl)glycin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071-83-6 |
分子式: | C3H8NO5P |
分子量: | 169.09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草甘膦;N-(膦酸基甲基)甘氨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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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毒害品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低毒有机磷除草剂。中毒可引起恶心、呕吐、头痛、乏力、出汗、流涎、瞳孔缩小等。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可燃,具腐蚀性,可致人体灼伤。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拉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误服者,饮适量温水,催吐。洗胃。就医。合并使用阿托品及复能剂(氯磷定、解磷定)。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具有腐蚀性。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氧化磷。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
自燃温度(℃): | |
爆炸下限[%(V/V)]: | |
爆炸上限[%(V/V)]: |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口罩、护目镜,穿工作服。小心扫起,避免扬尘,运至废物处理场所。用水刷洗泄漏污染区,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防腐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 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 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橡胶防腐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固体。 |
pH: | |
熔点(℃): | 230 |
沸点(℃): | |
相对密度(水=1): |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
饱和蒸气压(kPa): |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
引燃温度(℃): | |
爆炸上限%(V/V): | |
爆炸下限%(V/V): | |
分子式: | C3H8NO5P |
分子量: | 169.09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不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作农用除草剂。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氧化磷。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4873 mg/kg(大鼠经口);3800 mg/kg(兔经口); 7940 mg/kg(兔经皮);1568 mg/kg(小鼠经口) LC50:>122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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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61904 |
UN编号: | 2588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复合塑料瓶或铝瓶外普通木箱;塑料瓶、两层塑料袋或两层牛皮纸袋(内或外套以塑料袋)外瓦楞纸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包装所用的麻袋、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的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5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