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4H10O
1.由乙醇与浓硫酸加热至130-140℃制得。精制方法:乙醚通常含有的杂质为水、乙醇、乙醛、丙酮、过氧化物等。过氧化物可用下法检验:将试管用乙醚洗净,加入10mL乙醚和1mL新配制的10%碘化钾溶液和0.5mL1∶5的稀盐酸,摇动10min,放置1min,若醚层显棕色,证明有过氧化物存在。加1滴淀粉溶液,能提高检验的灵敏度,若有过氧化物存在则显蓝色。过氧化物可用硫酸亚铁、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氯化亚铁、氯化亚锡等分解除去。碱也能慢慢分解过氧化物。例如在1000mL分液漏斗中加入500mL乙醚和50mL 10%的新配制的亚硫氢钠溶液或10mL硫酸亚铁溶液和100mL水充分振摇,静置分层,醚层中即不含过氧化物。然后用水洗涤,无水氯化钙干燥,过滤,加金属钠蒸馏精制。硫酸亚铁的配制方法是在100mL水中,加入6mL浓硫酸和60g硫酸亚铁溶液即得。
一般的精制方法是用氢氧化钠溶液、高锰酸钾溶液和水分别洗涤后干燥、过滤、蒸馏。欲得高纯度的乙醚,可在乙醚中加入1/10体积的10%亚硫酸氢钠振摇1小时。接着用含10%氢氧化钠的饱和食盐水溶液和含少量硫酸的饱和食盐水溶液各洗涤1次,最后用饱和食盐水溶液洗涤两次,干燥后在氮气流中精馏。用作干燥剂的有无水硫酸钠、氯化钙和金属钠等。五氧化二磷能同乙醚反应,不宜作干燥剂使用。
2.先将乙醇 (95%以上)和浓硫酸( 98%以上)以1∶ 1的比例进行混合并加热至83℃,再通入乙醇蒸气,继续搅拌,控制反应温度为120~125℃进行反应:生成的气体产物,于55~60℃下依次用氢氧化钠溶液、亚硫酸氢钠饱和溶液、蒸馏水中和洗涤后,于常压下蒸馏,收集33.5~34.5℃ 馏分,即为成品。
3.制法:
于装有温度计、滴液漏斗(温度计和滴液漏斗的末端浸入液面以下,距离瓶底0.5~1cm)和蒸馏装置(接受瓶用冰水浴冷却,接引管用一橡皮管通至下水道或室外)的反应瓶中,加入95%的乙醇50mL,慢慢加入50mL浓硫酸,混合均匀,再加入几粒沸石。用电热套加热至140℃。由滴液漏斗滴加95%的乙醇
(2)100mL,控制滴加速度与乙醚的镏出速度基本相同(1~2滴/秒),并保持液体温度在135~140℃之间,约3h加完。加完后继续加热反应10min,待温度升至160℃时,停止反应。将镏出液依次用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饱和氯化钠溶液、饱和氯化钙溶液①洗涤,无水氯化钙干燥。水浴加热蒸馏,收集33~38℃的馏分,得乙醚②
(1)40g,收率48%。注:①用饱和氯化钙溶液洗涤和用氯化钙干燥时,除了除去水之外,还可除去其中少量的乙醇,因为乙醇可与氯化钙生成复合物。
②乙醚(包括其它醚类化合物)容易氧化生成过氧化物,过氧化物在蒸馏时容易发生危险,故在某些反应中或蒸馏前应首先检验是否存在过氧化物,并将其除去。具体方法见附录常用有机溶剂、试剂的制备与提纯方法。
主要用作溶剂、麻醉剂和化学试剂。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乙醚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ethyl ether |
中文名称 2 : | |
英文名称 2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399 |
CAS No. : | 60-29-7 |
分子式: | C4H10O |
分子量: | 74.12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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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本品的主要作用为全身麻醉。急性大量接触,早期出现兴奋,继而嗜睡、呕吐、面色苍白、脉缓、体温下降和呼吸不规则,而有生命危险。急性接触后的暂时后作用有头痛、易激动或抑郁、流涎、呕吐、食欲下降和多汗等。液体或高浓度蒸气对眼有刺激性。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吸入,有头痛、头晕、疲倦、嗜睡、蛋白尿、红细胞增多症。长期皮肤接触,可发生皮肤干燥、皲裂。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适量,应留有 5% 的空容积。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26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500 |
前苏联 MAC(mg/m3) : | 300 |
TLVTN : | OSHA 400ppm,1210mg/m3; ACGIH 400ppm,1210mg/m3 |
TLVWN : | ACGIH 500ppm,1520mg/m3 |
监测方法: | 气相色谱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 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极易挥发。 |
pH : | |
熔点 ( ℃ ) : | -116.2 |
沸点 ( ℃ ) : | 34.6 |
相对密度 ( 水 =1) : | 0.71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2.56 |
饱和蒸气压 (kPa) : | 58.92(20℃) |
燃烧热 (kJ/mol) : | 2748.4 |
临界温度 ( ℃ ) : | 194 |
临界压力 (MPa) : | 3.61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0.89 |
闪点 ( ℃ ) : | -45 |
引燃温度 ( ℃ ) : | 160 |
爆炸上限 %(V/V) : | 1.9 |
爆炸下限 %(V/V) : | 36.0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 |
主要用途: | 用作溶剂,医药上用作麻醉剂。 |
其它理化性质: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氧、氯、过氯酸。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空气。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 1215 mg/kg( 大鼠经口 ) LC50 : 221190mg/m3 , 2 小时 ( 大鼠吸入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 100mg ,中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 360mg ,轻度刺激。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加入碳酸氢钠溶液,中和稀释后,用水冲入废水系统。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31026 |
UN 编号: | 1155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采用铁路运输,每年 4~9 月使用小开口钢桶包装时,限按冷藏运输。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1 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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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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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DS 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