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2H5ClO
1.氯乙醇有多种制备方法。环氧乙烷与盐酸反应,是实验室制备氯乙醇的最方便方法。实际上,乙二醇与二氯化硫反应得到氯乙醇,也是实验室制备氯乙醇的方法之一。如果环氧乙烷与无水氯化氢在氯化铁和磷酸二氢钠存在下反应,则无副产乙二醇生成,适用于制造高纯度氯乙醇。氯乙醇的工业生产方法基本上还是1991年Gomberg提出的方法,将乙烯和氯同时通入水中,氯与水反应生成次氯酸,次氯酸与乙烯加成即得氯乙醇。
2.精制方法:2-氯乙醇是由环氧乙烷和盐酸或氯的水溶液制备的。因此含有少量的酸和环氧乙烷衍生物。精制时用无水硫酸钠和无水碳酸钾脱水、脱酸后分馏。
3.以工业品32%的氯乙醇为原料,用苯进行恒沸蒸馏,进一步除去水分,再经减压蒸馏除去残留的苯和 高沸物,即得成品。
4.在氯化铁和磷酸二氢钠存在下,由无水氯化氢和环氧乙烷直接加 成,制得含量98%以上的2-氯乙醇
用于制造环氧乙烷、合成橡胶、染料、医药及农药等,也是有机溶剂。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2-氯乙醇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2-Chloroethanol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07-07-3 |
分子式: | C2H5ClO |
分子量: | 80.52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2-氯乙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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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无资料 |
健康危害: | 高浓度蒸气对眼、上呼吸道有刺激性。高浓度吸入出现头痛、头晕、嗜睡、恶心、呕吐,继之乏力、呼吸困难、紫绀、共济失调、抽搐、昏迷。重者发生脑和肺水肿。可因循环和呼吸衰竭而死亡。皮肤接触,可出现皮肤红斑;可经皮吸收引起中毒。口服可致死。慢性影响有头痛、乏力、胃纳减退、血压降低和消瘦等。 |
环境危害: | 无资料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高热时能分解出剧毒的光气。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光气、氯化氢。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无资料 |
闪点(℃): | 60 |
自燃温度(℃): | 425 |
爆炸下限[%(V/V)]: | 4.9 |
爆炸上限[%(V/V)]: | 15.9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2mg/m3;前苏联MAC:0.5[皮]mg/m3 ;美国TWA:OSHA 5ppm,16.5mg/m3[皮],TLVWN: ACGIH 3.3mg/m3[皮][上限值] |
监测方法: | 无资料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
手防护: | 无资料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微具醚香味。 |
pH: | |
熔点(℃): | -67.5 |
沸点(℃): | 128.8 |
相对密度(水=1): | 1.20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78 |
饱和蒸气压(kPa): | 1.33(30.3℃)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60 |
引燃温度(℃): | 425 |
爆炸上限%(V/V): | 15.9 |
爆炸下限%(V/V): | 4.9 |
分子式: | C2H5ClO |
分子量: | 80.52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溶于水、酸、乙醚。 |
主要用途: | 用于制造乙二醇、环氧乙烷,及医药、染料、农药的合成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
禁配物: | 碱、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无资料 |
聚合危害: | 无资料 |
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71 mg/kg(大鼠经口);67 mg/kg(兔经皮) LC50:290 mg/m3(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无资料 |
慢性中毒: |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无资料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无资料 |
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非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废弃注意事项: | 无资料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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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61583 |
UN编号: | 1135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车间空气中氯乙醇卫生标准 (GB 11524-89),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2004年12月9日 |
填表部门: | 无资料 |
数据审核单位: | 无资料 |
修改说明: | 无资料 |
其他信息: | |
MSDS修改日期: | 1900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