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s
用作光电池、电子管的吸气剂、氢化催化剂、光电元件、聚合反应的催化剂、红外线灯、原子钟。并广泛用于电子工业、玻璃陶瓷工业、医药和冶金工业。用作光电池、电子管的吸气剂、氢化催化剂等。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铯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cesium |
中文名称 2 : | 金属铯 |
英文名称 2 : |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510 |
CAS No. : | 7440-46-2 |
分子式: | Cs |
分子量: | 132.91 |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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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
健康危害: | 尚未见铯中毒的病例报告。工人长期接触未见对健康有影响。动物急性中毒表现以神经、肌肉的兴奋为特征。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在潮湿空气中能自燃。与空气中的氧气反应则生成超氧化物,如混有有机物等,发生爆炸性反应。与水和酸强烈反应 , 发热冒烟 , 甚至发生燃烧爆炸。与卤素及其它氧化剂剧烈反应。 |
有害燃烧产物: | |
灭火方法: | 不可用水、卤代烃(如 1211 灭火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钾作为灭火剂。即使石墨干粉及干砂亦不适用。有效的灭火剂为:干燥氯化钠粉末、碳酸钠干粉、碳酸钙干粉灭火。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大量泄漏: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确定清除方法。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在氩气中操作处置。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浸于煤油中。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 25 ℃,相对湿度不超过 75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
职业接触限值 | |
中国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前苏联 MAC(mg/m3) : | 未制定标准 |
TLVTN :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
眼睛防护: |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化学防护服。 |
手防护: | 戴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 纯品 |
外观与性状: | 银白色柔软金属或银白色液体。 |
pH : | |
熔点 ( ℃ ) : | 28.5 |
沸点 ( ℃ ) : | 679 |
相对密度 ( 水 =1) : | 1.87 |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 (kPa) : | 0.13(279℃) |
燃烧热 (kJ/mol) :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 ) :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 (MPa) : | 无资料 |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 ) : | 无资料 |
引燃温度 ( ℃ ) :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 %(V/V) :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 %(V/V) : | 无资料 |
溶解性: | 溶于酸、乙醇。 |
主要用途: | 用作光电池、电子管的吸气剂、氢化催化剂等。 |
其它理化性质: | 0.2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空气、水、氧、卤素、磷。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空气。 |
聚合危害: | |
分解产物: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 : 1700 mg/kg( 小鼠腹腔 ) LC50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43007 |
UN 编号: | 1407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浸没在装有矿物油或液体石蜡的坚固金属容器内,严密封口,再装入坚固木箱中;装入盛有矿物油或液体石蜡的玻璃瓶内,再装入金属容器,严封后装入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号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4.3 类遇湿易燃物品。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 填表时间: |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
MSDS 修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