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H3N
1.用水吸收氨后冷却而得。市场上有钢瓶装纯的合成氨出售,因此实验室中就不再用铵盐来制备氨了。市售钢瓶装液态氨(纯度在99.8%以上),在室温下约有压力0.8MPa,用氨瓶减压阀降至常压放出后,在一般的合成实验室中,完全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些不重要的杂质如油气、痕量的CO2等可将氨气通过热处理过的活性炭除去。欲需要彻底干燥,可将瓶装氨气分别通过装有碱石灰或固体KOH和金属钠丝的两根0.5m长的管子。最后可让它在P2O5上通过,如果此时氨与P2O5不起反应,说明前两步干燥是有效的。精制方法:一般市售的液氨纯度很高,杂质主要是水。水是在钢瓶进行耐压试验时带入的。其次还有微量的氧化铁等。这些杂质通过重复进行脱水蒸馏可以完全除去。在钢瓶中事先放入金属钠时,可在真空耐压反应管中蒸馏液氨,水可以彻底除去。蒸馏时接受器要充分冷却。用水反复吸收氨后冷却而得。
2.主要原料为煤(或焦炭、天然气等)、空气和水。工业化生产氨的过程一般分为造气、脱硫变换、压缩精制和合成等工序。氮和氢的混合气体加压到15MPa后,由合成塔的上部进入合成塔,经热交换器,由中心管进入接触室,自上而下地通过催化剂层,在480~520℃温度下进行下述反应:
反应后的气体(含氨12%~16%的混合气)经热交换气降低温度后,由塔底出口导出。出塔后经水冷器进一步降温,使氨液化,再经氨分离器分离出液氨。未反应的氮、氢混合气送入合成塔循环使用。
主要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减压或等离子体CVD,以生长二氧化硅膜锅炉给水pH值调节剂,氨用来中和给水中的碳酸,提高pH值,减缓给水中二氧化碳的腐蚀。也是锅炉停炉保护剂,对锅炉内有少量存水不能放出的锅炉也有较好的保护效果。在电子工业中,高纯氨用作化学气相沉积氮化硅的氮源。在化工、科研等领域用作标准气、配制标准混合气、物性测定等。用作碱性剂、酵母养料、食用色素稀释剂和溶剂。可可粉及含糖可可粉、可可豆粉、可可液块和可可油饼,亦用于食用酪蛋白酸盐,用量按GMP。液氨可用作各种化学反应的溶剂。在无机化学工业中用于硝酸、氰化氢、肼、羟胺、硫胺、硝胺、磷胺、尿素等的制造。在有机化学工业中可将液氨与烷基氯或醇反应制备烷基胺,如1,2-二氯乙烷反应制取乙二胺,与己二腈反应制取己二胺,与丙烯反应制取丙烯腈等。其他还可用于吗啉、哌嗪、乌洛托品、皮考啉,2-甲基-5-乙烯基吡啶等的制造和用作冷冻剂等。用作碱性剂、酵母养料、冻豆腐制造用剂、食用色素稀释剂和溶剂。EEC准于食用色素及可可制品。用于半导体工业中氮化硅的化学气相淀积及硅或氧化硅的氮化。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氨;氨气(液氨)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ammonia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7664-41-7 |
分子式: | NH3 |
分子量: | 17.03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氨;氨气(液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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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
侵入途径: | 无资料 |
健康危害: |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
环境危害: |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无资料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化氮、氨。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无资料 |
闪点(℃): | 无资料 |
自燃温度(℃): | 651 |
爆炸下限[%(V/V)]: | 15.7 |
爆炸上限[%(V/V)]: | 27.4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TLVTN: OSHA 50ppm,34mg/m3; ACGIH 25ppm,17mg/m3 ;TLVWN: ACGIH 35ppm,24mg/m3 |
监测方法: | 纳氏试剂比色法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无资料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
pH: | |
熔点(℃): | -77.7 |
沸点(℃): | -33.5 |
相对密度(水=1): | 0.82(-79℃)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0.6 |
饱和蒸气压(kPa): | 506.62(4.7℃)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132.5 |
临界压力(MPa): | 11.40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无资料 |
引燃温度(℃): | 651 |
爆炸上限%(V/V): | 27.4 |
爆炸下限%(V/V): | 15.7 |
分子式: | NH3 |
分子量: | 17.03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
主要用途: | 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
禁配物: |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无资料 |
聚合危害: | 无资料 |
分解产物: | 无资料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350 mg/kg(大鼠经口) 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无资料 |
慢性中毒: | 无资料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家兔经眼: 100mg,重度刺激。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无资料 |
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非生物降解性: | 无资料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先用水稀释,再加盐酸中和,然后放入废水系统。 |
废弃注意事项: | 无资料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
危险货物编号: | 23003 |
UN编号: | 1005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 |
运输注意事项: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
填表时间: | 2005年1月17日 |
填表部门: | 无资料 |
数据审核单位: | 无资料 |
修改说明: | 无资料 |
其他信息: | |
MSDS修改日期: | 1900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