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7H14O
1.庚醛含于玫瑰油和紫苏油里,1845年首次用蓖麻油热解合成出来。蓖麻油中含有蓖麻酸甘油酯,在固体苛性钾存在下于室温用甲醇醇解得到蓖麻酸甲酯。用硫酸酸化反应产物,蒸出甲醇,分出甘渍层,用水洗涤得到蓖麻酸甲酯。将其在450-500℃,0.05-0.07MPa下于热解炉中进行裂解,即得十一烯酸甲酯和庚醛。将热解产物同树脂物分开,并进行真空精馏,分离得到十一烯酸甲酯(香料重要中间体十一烯酸的原料)以及庚醛。庚醛用亚硫酸氢钠和碳酸钠提纯得到含量≥88%的纯品,每吨庚醛需消耗蓖麻油约5.5t。
2.由庚醇氧化或蓖麻油裂解得到。
3.制法: 三氧化铬-吡啶的制备:于装有搅拌器、温度计、干燥管的干燥的反应瓶中,加入500mL无水吡啶①,冰水浴冷却至15℃,搅拌下于15min分批加入无水三氯化铬②68g(0.56mol),注意加入时反应液的温度不超过20℃。加入过程中析出深黄色絮状沉淀,且混合物的粘度增大。加完后继续搅拌下升至室温,1h内粘度减小,黄色产物为深红色结晶。静置,倾去吡啶,以无水石油洗涤三次。抽滤,石油醚洗涤,真空干燥,得三氧化铬-吡啶150~160g,置于棕色瓶中于0℃贮存。庚醛
(1):于装有搅拌器的反应瓶中,加入无水二氯甲烷650mL,搅拌下室温加入三氧化铬-吡啶复合物77.5g(0.3mol),而后一次加入正庚醇
(2)5.8g(0.05mol),约20min后,从不溶的棕色胶状物中倾出上清液,不溶的残渣用乙醚洗涤三次。合并二氯甲烷与乙醚层,依次用5%的氢氧化钠、5%的盐酸、饱和碳酸钠、饱和食盐水洗涤,无水硫酸镁干燥。蒸出溶剂后减压蒸馏,收集80~84℃/8.65kPa的馏分,得庚醛③
(1)4~4.8g,收率70%~84%。注:①用固体氢氧化钾干燥后重蒸一次即可使用。②将三氧化铬于盛有五氧化二磷的真空干燥器中干燥后使用。③这是由醇制备醛的方法之一。用三氧化铬-吡啶复合物作氧化剂由醇制备醛的一般方法如下:首先配置5%的三氧化铬-吡啶的无水二氯甲烷溶液(深红色),使复合物与醇的摩尔比6:1。氧化剂过量是为了将醇完全氧化为醛。搅拌下于室温将醇一次加入到上述深红色溶液中,无立体阻碍的伯醇或仲醇于25℃在5~15min内即可完全反应,同时析出棕黑色的三氧化铬-吡啶的还原产物。将上清液倾出,沉淀用二氯甲烷充分洗涤。合并二氯甲烷溶液,依次用稀盐酸、碳酸氢钠、水等洗涤以除去吡啶和铬盐,或者直接用助滤剂过滤、或者用色谱柱分离,蒸出溶剂,即可得到相应的产物。
4.制法: 于装有搅拌器、温度计的反应瓶中,加入11g对甲基苯磺酸银①溶于100mL乙腈的溶液,冷至0~5℃,加入1-碘庚烷
(2)7.0g(31mmol),避光室温搅拌反应过夜。将反应物倒入冰水中,乙醚提取。乙醚层干燥后指出溶剂,得到油状物。于另一反应瓶中加入碳酸氢钠20g,DMSO150mL,通入氮气,使不断鼓泡。加入上述油状物,加热至150℃(有时冒烟)。3min后迅速冷至室温。将生成的醛与2,4-二硝基苯肼反应生成相应的苯腙,得到苯腙6.9g,收率70%,mp106~107℃。标准样品混合,混合熔点不变。注:①其制备方法为:将等摩尔的氧化银与对甲苯磺酸一水合物加入乙腈中,避光搅拌反应30min,过滤。蒸出乙腈,于65℃干燥,备用。
是合成香料的重要原料,也是制药、有机合成及橡胶制品的原料。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正庚醛;水芹醛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Heptanal;n-Heptaldehyd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11-71-7 |
分子式: | C7H14O |
分子量: | 114.18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正庚醛;水芹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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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具有腐蚀性。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砂土、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用水灭火无效。 |
闪点(℃): | 35 |
自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禁止泄漏物进入受限制的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喷水雾可减少蒸发。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 国 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未制订标准美国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全面排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防毒口罩。必要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定期体检。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油状液体,有果子香味,有吸湿性。 |
pH: | |
熔点(℃): | -43 |
沸点(℃): | 155 |
相对密度(水=1): | 0.85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3.9 |
饱和蒸气压(kPa): | 0.4(25℃) |
燃烧热(kJ/mol): | |
临界温度(℃): | |
临界压力(MPa): |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
闪点(℃): | 35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分子式: | C7H14O |
分子量: | 114.18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
主要用途: | 是合成香料的重要原料,也是制药、有机合成及橡胶制品的原料。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25000mg/kg(小鼠经口);14000mg/kg(大鼠经口) LC50: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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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33574 |
UN编号: | 3056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Ⅲ |
包装方法: |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3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