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式:C4H10
1.从油田气和湿天然气分离 将其加压冷凝分离,可得含丙烷;丁烷的液化石油气,再用蒸馏法分离得到丁烷。
2.从石油裂解的C4馏份分离 由炼厂常温减压蒸馏所得气体,经重整;催化裂化;焦化;热裂化;加氢裂化所得液体气都可得到大量C4馏分,由重整;加氢裂化和常减压蒸馏所得C4馏分主要为丁烷(正丁烷和异丁烷)。乙烯装置副产的C4馏分中也含丁烷,例如石脑油中等深度裂解产物中丁烷的收率为0.19 %(重量),占C4馏分的6.5%。由催化裂化装置来的尾气,经分馏,分离出C3馏分;异丁烯和C5馏分以后,从塔底送入前乙腈萃取蒸馏塔,由塔顶得到90%以上的正丁烷。
3.以工业粗丁烷(C4H1080%~90%)为原料,以分子筛为吸附剂进行吸附纯化,可得纯度为98%的正丁烷。用精馏法除去轻质组分,产品纯度可达99.99%以上。
1.与丙烷混合作为液化石油气大量用于家庭取暖、炊事和工业加热。此外,大量用作有机合成原料。如经脱氢可制丁烯和丁二烯;经异构化可制异丁烷;经催化氧化可制顺丁烯二酸酐、醋酸、乙醛等;经卤化可制卤代丁烷;经硝化可制硝基丁烷;在高温下催化可制二硫化碳,经水蒸气转化可制取氢气。丁烷还可以作为马达燃料掺和物以控制挥发分;也可作重油精制脱沥青剂;油井中蜡沉淀溶剂;用于二次石油回收的流溢剂;树脂发泡剂;海水转化为新鲜水的制冷剂;以及烯烃齐格勒聚合溶剂等。
2.用于有机合成和乙烯制造,用作合成橡胶和高辛烷值液体燃料的原料,用作家用燃料、溶剂、制冷剂,也用于仪器校正等。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正丁烷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Butane |
中文俗名或商品名: | |
Synonyms: | |
CAS No.: | 106-97-8 |
分子式: | C4H10 |
分子量: | 58.12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纯化学品 混合物 | ||||||||
化学品名称:正丁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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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危险性类别: | 第2.1类 易燃气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 |
健康危害: | 主要作用是麻醉和弱刺激。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嗜睡、恶心、酒醉状态,严重者可出现昏迷。慢性影响: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倦等症状。 |
环境危害: |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窒息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
眼睛接触: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及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就医。 |
食入: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 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
消防员的个体防护: | |
禁止使用的灭火剂: | |
闪点(℃): | -60 |
自燃温度(℃): | 287 |
爆炸下限[%(V/V)]: | 1.5 |
爆炸上限[%(V/V)]: | 8.5 |
最小点火能(mJ): | |
爆燃点: | |
爆速: | |
最大燃爆压力(MPa): | |
建规火险分级: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最高容许浓度: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300mg/m3美国TWA:ACGIH 800ppm,1900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
监测方法: |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呼吸系统防护: | 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工作服。 |
手防护: |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气体,有轻微的不愉快气味。 |
pH: | |
熔点(℃): | -138.4 |
沸点(℃): | -0.5 |
相对密度(水=1): | 0.58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2.05 |
饱和蒸气压(kPa): | 106.39/O℃ |
燃烧热(kJ/mol): | 2653 |
临界温度(℃): | 151.9 |
临界压力(MPa): | 3.79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60 |
引燃温度(℃): | 287 |
爆炸上限%(V/V): | 8.5 |
爆炸下限%(V/V): | 1.5 |
分子式: | C4H10 |
分子量: | 58.12 |
蒸发速率: | |
粘性: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醇、氯仿。 |
主要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和乙烯制造,仪器校正,也用作燃料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稳定性: |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卤素。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658000mg/m3 4小时(大鼠吸入) |
急性中毒: | |
慢性中毒: | |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
刺激性: | |
致敏性: | |
致突变性: | |
致畸性: | |
致癌性: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生态毒理毒性: | |
生物降解性: | |
非生物降解性: | |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 | |
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废弃注意事项: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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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编号: | 21012 |
UN编号: | 1011 |
包装标志: | |
包装类别: | |
包装方法: | 钢质气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
RETCS号: | |
IMDG规则页码: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
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 |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
参考文献: | 1.周国泰,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 2.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3.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CHEMINFO Database.1998 4.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RTECS Database, 1989 |
填表时间: | 年月日 |
填表部门: | |
数据审核单位: | |
修改说明: | |
其他信息: | 1 |
MSDS修改日期: | 年月日 |